1 在终端区和进近中实施 RNP 的运行批准指南 1、目的 本咨询通告为实施所需导航性能(RNP)终端区进、离场(RNP-1 STAR 、RNP-1 DP )、进近(RNP APCH )以及气压垂直导航(Baro-VNAV)的运营人提供运行批准指南
该指南并不是唯一的方法,运营人也可采用中国民航局认为可接受的其他方法
2、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CCAR91、121、135 部运营人
对于《要求授权的特殊航空器和机组(SAAAR)实施公共所需导航性能(RNP)程序的适航和运行批准准则》(AC-91FS-05)中所包含的RNP AR运行,本通告不适用
3、撤消 本通告取代《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进行航路和终端区 IFR飞行以及非精密进近的运行指南》(AC-91FS-01)
4、定义 a
区域导航(RNAV)
RNAV是一种导航方式,它可以使航空器在导航信号覆盖范围之内,或在机载导航设备的能力限制之内,或二者的组合,沿任意期望的航径飞行
RNAV系统可以是飞行管理系统(FMS)的一部分
所需导航性能(RNP)
具有机载导航性能监视和告警能力(OPMA)的 RNAV
RNP 程 序
在 本 通 告 中 , RNP 程 序 是 指 仪 表 离 场 、标准终端进场 和仪 表 进近
RNP 精度
RNP 值是 在 仪 表 飞行运行时 95%概率的水平导航精度值(以海里表 示)
RNP-1 适用于进离 场 、起始进近、中 间进近和复飞航段, RNP-0
3 适用于最后进近航段
气压垂直导航(Baro-VNAV)
机载RNAV系统功能的一种,向驾驶员提供经计算的相对于特定垂直航径的垂直引导
该垂直引导是 基于气压高度信息, 通 过两个航路点的气压高度或者通 过单个航路点为基准的垂直角度来计算确定垂直剖面
决断高度(DA)
在 提供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