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基层服务调查汇报市基层司法效劳所自成立以来,基层司法效劳任务者面向基层,容身“三农”,不时拓展效劳范畴,提拔效劳条理,发扬扎根基层、切近群众、便民利民、收费低价等优势和特点,效劳基层人民当局、乡村人民群众和城镇低收入人群,知足了分歧条理人群对司法效劳的需求,已成为司法效劳市场上维护社会不变一队不成短少的步队
营业开展局限由比拟单一的司法征询,代书等开展到(除不克不及处理刑事诉讼案件外)涉足律师事务所的悉数营业局限
但于由近年来基层司法效劳地点开展中遭到较多的外界影响,特殊是要同国际接轨不存在“二律师”等多种思绪,客观上必然水平地影响了基层司法效劳所的开展
现就若何更好的发扬基层司法效劳特征效果为社会不变作出奉献提出如下浅显看法
一、市基层司法效劳近况全市其有乡镇141个,街道5个
目前基层司法效劳机构19家其性质为合股制的基层司法效劳所,司法效劳任务注册执业人员99人
20XX年11月30日止,乡镇司法效劳所共署理诉讼905件,非诉官司务署理280件,代书1260件,担任司法参谋144家,司法征询12674人次,司法援助案件27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掉1100
二、我市基层司法效劳在开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营业展开不齐
我市乡镇司法效劳所12家、街道7家(个中一家为市局直属)
因为各县经济开展不服衡,乡(镇)司法效劳市场小、营业少、效益低
招致司法效劳营业量少,短期内难以拓展司法效劳市场
二是人员渐趋老化,营业本质有待进步
10多年来,司法效劳所历经撤并、改组
特殊是近年来严厉限制进新人,原有人员逐步老化,近二年固然经省厅审核后新增了年青人员,但大大都要欠亨过司法测验进入律师步队或考入公事员行列
从学历上看仍是本来的根底,为此在综合本质上进步较慢,在理论中也存在着当事人投诉等问题
三是单个基层司法效劳在治理体系体例上存在着涣散性
第1页共3页1、基层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