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厂质量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质量检验标准;2、不合格的监审;3、仪器的管理;4、制程质量管理;5、成品质量管理;6、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7、产品质量确认;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9、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第四条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一)适用范围(二)检验项目(三)质量基准(四)检验方法(五)抽样计划(六)取样方法(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理(八)其他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 1 设备更新 2 技术改进3 制程改善 4 市场需要 5 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
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监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监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原料或成品的检验
(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
(三)质量标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
(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
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1、属原料者,则依原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2、属成品者,则依陈宫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