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6量值溯源要求RequirementsforMeasurementTraceability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6:2006第1 页共5 页2006 年06 月01 日发布2007 年4 月16 日第1 次修订2007 年04 月30 日实施量值溯源要求1.前言1.1 量值溯源的一致性是国际间相互承认测量结果的前提条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将量值溯源视为测量结果可信性的基础,CNAS对量值溯源的要求与国际规范的相关要求一致。1.2 在量值溯源方面,CNAS 要求已认可机构在满足国际标准的同时,应遵循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量值溯源体系的要求。1.3 CNAS 承认一切能够证实与国家或国际计量基(标)准存在有效关系的境内外量值溯源途径。2.适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量值溯源要求,适用于已认可机构从事的测量活动,也适用于CNAS 对已认可机构量值溯源方面的评估和报告。3. 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日期的,仅适用引用的版本;未注明日期的,适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6 年7 月1 日施行)3.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年2 月1 日发布)3.3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Basic and General Terms in Metrology(VIM).BIPM, IEC, IFCC, ISO, IUPAC, IUPAP, OIML, 2nd edition, 1993. 《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3.4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5ILAC— P10:2002《ILAC 关于测量结果溯源性政策》3.6ISO/IEC 17011:2004《合格评定— 认可机构通用要求》3.7CNAS— RL01《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规则》3.8CNAS— 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6:2006第2 页共5 页2006 年06 月01 日发布2007 年4 月16 日第1 次修订2007 年04 月30 日实施4 . 术语和定义本要求引用VIM 2rd edition,1993《国际通用计量学基本术语》(JJF1001-1998)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4.1 量值:一般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4.2 溯源性: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计量标准的量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计量基(标)准或国际计量基(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4.3 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4.4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装置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