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 29— 104— 2004DB 29/ 81—2004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 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 天 津 市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 备案号:J 10417— 2004 2004-09-02 发布 2004-11-01 实施DB 29/ 81—2004 I 编制说明 随着园林绿化事业的不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构成也在不断地扩大,而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工作尚未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为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确保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质量,依据市建委下达的课题(课题编号2003—308)的合同任务,由天津市园林局和天津市园林学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标准》。本标准的编制历时 3 年,分 3 个阶段进行,2002 年完成《天津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试行)和《园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暂行标准》的编写;2003 年市园林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并收集反馈信息;2004年 7 月修改、定稿和报审,同年 8 月审定。在编写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了上海、北京、武汉等城市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总结了我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验收的实践经验,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然后根据园林行业的特 点 和“ 标准统一,验评分离 ” 的原 则 ,将 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和验收标准合并编写成本标准。 本标准的编制强 调了工程的质量控 制应 为全过程的控 制。特 别 地针 对 绿化工程三 分在施 工七 分在养 管的特 点 ,在有关栽 植 分部 工程中增 加 了工程养 护 分项,以通 过工程养 护 确保施 工质量的成果 。 本标准共 分 12 章 ,内容 涉 及 绿化工程、园林建筑 及 小 品 工程、假 山 叠 石 工程。 本标准中园林建筑 及 小 品 工程,假 山 叠 石 工程的划 分和国 家 现 行的《建筑 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划 分及 规定相一致 ,为减 少 重 复 ,本标准仅 对 部 分园林建筑 行业常 见和特有的工程内容 作了规定。因 此 ,在对 园林建筑 及 小 品 工程,假 山 叠 石 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和验收时,应 与“ 新 版 规范” 及 国 家 现 行的相关标准配 套 使 用 。 本标准可 作为施 工单位,监 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 部 门 对 园林质量进行检查评定和验收的依据。 各 单位在执 行本标准过程中,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