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84-2007 1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1 总 则 1.1 本规程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具体规定,与电力系统继电保护相关的设计、调度运行部门应共同遵守。 1.2 本规程是3~110kV 电网的线路、母线、并联电容器、并联电抗器以及变压器保护中与电网保护配合有关的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依据。线路纵联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参照 DL/T559-2007(原为DL/T559-94)《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整定。 1.3 按照 GB14258-2004《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装置技术规程》(简称规程)的规定,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技术性能满足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是电网继电保护的物质基础;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正确的运行整定是保证电网稳定运行、减轻故障设备损坏程度的必要条件。 1.4 3~110kV 电网继电保护的整定应满足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如果由于电网运行方式、装置性能等原因,不能兼顾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则应在整定时,保证基本的灵敏系数要求,同时,按照如下原则合理取舍: a. 地区电网服从主系统电网; b. 下一级电网服从上一级电网; c. 保护电力设备的安全; d. 保重要用户供电。 1.5 继电保护装置能否充分发挥作用,继电保护整定是否合理,继电保护方式能否简化,从而达到电网安全运行的最终目 的,与电网运行方式密 切 相关。为此 ,继电保护部门与调度运行部门应当 相互 协 调,密切 配合。 1.6 继电保护和二 次 回 路的设计师 和布 置,应当 满足电网安全运行的要求,同时也 应便 于整定、调试 和运行维 护。 1.7 为了 提 高 电网的继电保护运行水 平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人 员 应当 及时总结经 验 ,对 继电保护的配置和装置性能等提 出 改 进意 见 和要求。各 网省 局 继电保护运行管 理部门,可 根 据本规程基本原则制 定运行整定的相关细 则,以便 制 造 、设计和施 工 部门有所 遵循 。 1.8 对 继电保护特 殊 方式的处 理,应经 所 在单 位 总工 程师 批 准 ,并备案 说 明 。 2 继电保护运行整定的基本原则 2.1 3~110kV 电网的继电保护,应当 满足可 靠 性、选择性、灵敏性及速动性四 项 基本要求,特 殊 情 况 的DL/T584-2007 2处理原则见本规程第1.4 条。 2.2 继电保护的可靠性 2.2.1 继电保护的可靠性主要由配置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