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鉴定书第十四章安全风险基金预提和使用权限第三十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自车辆签订合同之日起,每车每月按100元预提,预提风险基金以1200元为准。第三十八条安全风险基金用于事故借款、事故处理。风险基金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负责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公司不再预借事故款。第三十九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对安全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设立单车台帐进行分解,做到日清月结,合理使用。第四十条车辆合同到期转户,按规定予以返还。第十五章事故索赔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负责,事故索赔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第四十二条事故结案后,所需材料:(一)出险通知书。(二)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协议书和责任认定书。(三)车辆定损单。(四)医院结算单。(五)死亡证明。(六)销户证明。(七)评残鉴定书。(八)其它票据(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善后处理费)必须加盖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印章。(九)行驶证复印件。(十)驾驶证复印件。(十一)事故现场照片。(十二)事故责任人检查。第四十三条结案手续齐全后,公司安全处当日上报保险公司,立争十日内赔回款项。第三十六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尤其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第1页共3页公司安全处和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对具体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召开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会,通过分析才能认识到交通事故的本质,从而获得对交通事故现象全面,客观的认识,达到预防和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目的。第十四章安全风险基金预提和使用权限第三十七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自车辆签订合同之日起,每车每月按100元预提,预提风险基金以1200元为准。第三十八条安全风险基金用于事故借款、事故处理。风险基金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负责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公司不再预借事故款。第三十九条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财务科对安全风险基金要专款专用,设立单车台帐进行分解,做到日清月结,合理使用。第四十条车辆合同到期转户,按规定予以返还。第十五章事故索赔第四十一条事故处理由分公司、子公司及县区分公司负责,事故索赔由公司安全处负责。第四十二条事故结案后,所需材料:(一)出险通知书。(二)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协议书和责任认定书。(三)车辆定损单。(四)医院结算单。(五)死亡证明。(六)销户证明。(七)评残鉴定书。(八)其它票据(交通费、住宿费、护理费、误工费及善后处理费)必须加盖公安交通处理机关印章。(九)行驶证复印件。(十)驾驶证复印件。(十一)事故现场照片。第2页共3页(十二)事故责任人检查。第四十三条结案手续齐全后,公司安全处当日上报保险公司,立争十日内赔回款项。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