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部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为有效地防止过程产品和竣工工程因保护失控可能造成的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最大限度地避免返工和修补损失,向建设单位提供符合规范和合同要求的满意工程,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一、工序防护项目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减少工序的交叉。上下工序之间应做好交接工作和记录,如下道工序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二、工程防护2.1 工程防护的主体有:1.采购的物资及设备;2.已完工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3.已加工完成的半成品及成品构件;2.2 过程产品的防护1.项目部按施工项目管理区域制定成品责任制;2.施工队长、领工员对施工区域产(成)品的防护负责;3.作业班组长对工序产(成)品的防护负责;4.对各项产(成)品的防护,质检员负责检查监督;2.3 对防护难度较大的产(成)品的防护1.对容易碰撞的部位应加以标识。2.对容易堵塞的部位应制定专项防护措施。3.对易丢失部件应设置专职人员实施专职防护、定点监护或责任区域的巡回监护。2.4 竣工后交付前的防护:1.对竣工工程应设专职人员进行监护;2.成品保护工作应延续到单位工程交付顾客接收为止。三、本工程产品涉及的防护部位3.1 路基工程:已成型的路基面,路基附属排水沟渠,路基边坡绿化植被等。3.2 桥涵工程:桥墩台身及其预埋构件,桥面系钢构件及预制步行板等混凝土构件,桥墩台围、吊栏设备,桥墩桩基础钢筋笼,涵洞涵身及上下游洞门,涵洞盖板钢筋笼等。四、项目部关于工程产品防护处于受控状态的实施措施4.1 工程防护的组织机构和体系运转:项目部根据项目部的工程施工范围,建立由项目部、作业班组组成的三级防护体系,并将产品防护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定人定岗防护,从而建立半成品、成品防护责任制度。工程产品防护体系职责划分:项目副经理对工程产品防护领导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工程产品防护工作的具体领导和部署;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工程产品防护工作的技术保障;项目部经理为工程产品防护现场责任人,负责产品防护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实施。4.2 建立健全工程产品防护工作的检查制度,由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的产品防护工作进行检查,每周小检查,每月组织大型综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项目部内部施工管理考核奖惩制度中,从而促进产品防护工作的进一步落实。4.3 工程防护的具体措施和方法:1.施工过程中,对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的防护实行跟踪监控,并实行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