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方案为提升城市建设品位,营造优美、文明、繁荣的城市夜间景观,体现特色城市风貌,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优化我县进展环境形象,根据省、市县城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城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美化城市夜景,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对外形象”为目标,以“统一规划、各负其责、突出重点、各具特色、量力而行、保障安全”为原则,以县城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单位夜景亮化为重点,开展县城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打造“亮丽”的县城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县城城区亮化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夜间亮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
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住建局局长成员:财政局局长镇党委书记供电公司经理工商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负责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张立新兼任
三、工作内容第 1 页共 6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城区夜间景观亮化工作主要为机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及沿街门店的夜景亮化
1、亮化范围107 国道县城段、永兴路、振兴路三条道路沿街机关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及门店
2、亮化原则(1)以人为本
改善照明条件,满足广阔市民夜间出行方便和生产生活需要,为市民提供舒适、亮丽的宜居环境
(2)高效节能
将观赏性与节能性相结合,实行新技术、新产品,既达到亮化效果,又提倡绿色照明、节能、环保、减少光污染
(3)保障投入
根据“统一规划、统一安装”的原则,各私营商业门店,由政府财政出资,各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各自的经费中列支,报县财政局支付
3、工作要求(1)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夜间景观照明时间不得少于每日____小时;春节、元宵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