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加强执法管理实施意见各执法大队、科室,各单位: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是实现绩效挂钩、奖优罚劣、推进城市长效管理的有效手段,加强目标管理考核和督促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执法和管理工作效能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和督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目标管理考核1、周考核由职能督查科负责,原则上每周不少于2次
月考核每月一次,由局领导牵头负责
2、实行交叉考核制
月度考核抽调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各一名副职参加,相互交叉考核检查,监督考核的公正性,促进相互学习、相互提高
3、每季度开展一次行风测评和座谈活动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市民代表参加考核测评和座谈,征求他们对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反映和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4、基础工作考核通过查阅资料和向有关领导、科室收集情况进行考核
专业工作考核采取现场随机检查的方法进行
5、对考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大队、单位进行整改,并逐项登记,建立台帐,实行回头检查,督促整改
6、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尽量做到勤、细、实、严,不打人情分,不搞平衡照顾
7、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考核机制,指定专门人员开展日常考核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确保城管执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并根据本大队、本单位的考核情况和市局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责任落实到人,兑现奖惩
各执法大队、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于3月20日前报局职能督查科和局办公室
二、加强执法督查1、加强督查频率
职能督查科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多上路、第1页共3页勤上路,多加强与各执法大队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信息,及时督促解决问题
2、改进督查方式
按照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不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全面与专项、日常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