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紧急信息上报管理办法一、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有力确保了信息传递的快速灵敏,形成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良好局面
从目前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涉及突发灾情、疫情、群体性事件、信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一些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为了便于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化解矛盾,切实解决问题,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显得十分重要
各县区要把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捕捉研判报送紧急信息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渠道始终畅通有效,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始终及时全面准确
二、准备把握紧急信息界定标准
凡涉及重大事故灾难、重大生活卫生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
三、认真执行紧急信息报送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
以及其它可能对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造成重要影响或危害的紧急情况,本身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均要在第一时间向司法局报送,并由市司法局向省司法厅办公室报送,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或漏报信息,也不得待事发处理结束后再报送信息
紧急信息报送要做到要素齐全、事实清楚、内容无误、定性准确
各县区信息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展基层信息源,把信息触角拓宽延伸到各个方面,及时准确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种紧急情况,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况的发生
四、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责任
各县区要层层建立责任制
由哪一级负责;哪个部门内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由部门领导负责
对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处理及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没有造成负面影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对迟报、漏报、误报重要信息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工作考核中相应核减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