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办公制度 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市直公益 二、三类事业单位等租用办公用房有关问题》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房屋坐落地址
_________路,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经双方平等协商,租金按半年收取,每年 1 月 10 号和 7 月 10 号前为缴交租金日期
2、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
不得无故拖欠租金
第四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的缴纳,按市机关事务局相关规定执行
2、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续租 1、出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停止租赁该处房屋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承租方,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办公用房的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七条有关事项 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不得将物业转租给第三方
如擅自转租给第三方,市公资中心有权收回物业,造成的损失由该承租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