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为民服务创优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和“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根据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部署,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直接联系群众、普遍受到群众关注的法律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重点是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窗口
二、目标任务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理念,立足职能特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群众的专业优势,切实做好为群众提高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努力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
强化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理念教育,促使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坚持民生为重、服务为先,切实践行执业为民、服务为民要求,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态度上热情对待群众,切实改进政风行风、坚决克服“庸、懒、散”现象,满腔热情为人民群众服务,服务态度、服务作风受到群众好评
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力度,积极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和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切实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认真倾听群第1页共6页众意见,积极回应群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