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行政执法职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执业登记材料,由拟聘用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住所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由其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执业登记机关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原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终止聘用关系的证明和拟应聘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聘用的证明,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二十一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回其《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报请执业登记机关予以执业注销:(一)因调离、辞职而停止执业的;(二)因被辞退、开除而停止执业的;(三)因所在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停办而停止执业的;(四)因其他原因停止执业的
”行政处罚(共33项)XX县区司法局一、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二、律师事务所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第1页共32页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业整顿的处罚
”《**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拒绝提供法律援助或者阻碍法律服务人员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由司法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