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创文要求为顺利通过国家创文验收,进一步规范 **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围挡等设置,改善城市环境,美化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持续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在建项目参照执行。一、实施范围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建、拟建的房屋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该要求执行,各乡镇参照执行。未开工建设项目在进行现场勘验前完成围挡规范化建设,已开工建设项目 8 月 10 日内完成围挡规范化建设,临时围挡参照执行。二、实施内容(一)总体要求。1.围挡封闭: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实施硬质围挡。硬质围挡应保证稳固、安全、可靠,并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相邻围挡之间衔接平顺,线性平直、坚实牢固,不得有缺口、裂缝、倾斜等问题。2.围挡高度: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 1.8m。3.围挡通透:距离交通路口 20m 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 0.8m 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3.围挡喷淋:围挡上必须设置喷淋设备,喷淋设备应高于围挡 20cm 并呈 45 度角朝向施工现场,喷淋设施间距不应大于 3 米,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4. 围挡材料: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5. 封闭管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工地的污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制作沉淀池可采用砖砌后水泥抹光,亦可采用商品砼。沉淀池应设置外径尺寸长≥5.5m、宽≥3m、深≥2.5m,上沿口应离地面高度≤ 500mm、池壁和三级沉淀隔离壁厚度≥200mm,地板厚度应≥200mm,设置围挡的占路工地,其沉淀池设置的外径尺寸可适当减小,但必须满足排放水量要求。6. 施工场地: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7. 材料管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易燃易爆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