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活动计划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活动计划北安市实验中学党支部2012
5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活动计划一、指导思想为使学生将阶段奋斗目标与长期奋斗目标有机结合 ,鼓励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主动发展、健康成长、立志成才;为了构建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观念(团队精神)、纪律意识、文明礼貌、勤奋学习、珍惜时间、整洁有序、团结互助的班级文化;为进一步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配合创建文明校园活动,特开展“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文明班级”评选活动
二、评选办法文明教师评选办法(一)
文明教师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地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成绩显著
2、 在教育改革中具有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开拓精神,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有突出贡献
3、在政治思想教育中,能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采取生动、活泼,有效的教育方法,效果明显,成绩突出
4、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和带头作用
5、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克己奉公,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办事公道,作风民主,敢于坚持原则,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1(二)、评选原则:1、在完成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由组(室)评议,按教职工总数的20%提出候选人名单,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教职工大会通过
2、党政正职由上级主管部门评选
3、学校评出的优秀教师,作为校级先进个人,经综合评定排列出顺位,按上级要求的评选名额,进行推荐
4、调入学校工作未满一年者(含见习教师)不参加评选
5、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乱收费、师德等方面违纪者实行一票否决;病事假超限,有违纪行为给工作带来损失或有较大影响者,取消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