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助残维权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条例》,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建立法律援助助残维权机制
现制定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新要求、新实践,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切实为残疾人解决法律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支付费用难等问题,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工作对象及工作任务:(一)工作对象:区辖区内持证残疾人
(二)工作任务:一是宣传咨询
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法律援助助残集中咨询”等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维权知识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升残疾人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维权服务
为我区持有《法律援助卡》的重度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权咨询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三是完善机制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残联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密切工作合作,进一步完善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维权工作长效机制
三、具体措施:(一)开展“法律援助助残活动”
安排法律专家、律师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维权辅导,通过信息网络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咨询,提高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健全组织机构,在原有“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中第1页共2页心”的基础上,分别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残联设立残疾人维权窗口,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联络机制,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残疾人维权工作
(三)发放《法律援助卡》,为持残疾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者发放《法律援助卡》,持卡人可凭此卡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就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四)举行“区法律援助助残活动暨《法律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