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强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努力,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制度确定下来并逐步趋于完善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离任时采取的对其任职期间进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财政收支工作目标或所在单位事业投入及发展情况,重点分清其在亲自决定、主持、组织、指导、参与、安排的重大经济活动或经济事项中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
属于事后监督
笔者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一是离任时的一次审计很难发挥被审计者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的积极作用;只能取到一种对责任的追溯性作用;二是先离任、后审计,影响威慑作用
往往一批干部变动多人,由于审计人手不够,对一些离任者人走了好久才进行离任审计,给有些问题的查清带来困难,对审计人员也带来了工作的被动
对他人和当事人的威慑作用也大大降低
鉴于上述存在的不尽完善现象,笔者认为,把经济责任审计“关口”前移,采取任中审计
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更好地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
做好干部任中审计工作,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明确审计必须达到的目标一是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及遵守财经纪律情况的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违纪违规现象
二是按照权责相称和客观公正的原则,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决策、经济管理活动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经济决策能力的提高
三是对领导干部各项收入情况的审计,促使领导干部个人提高廉洁从政水平
四是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及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及时为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提供依据
二、确定审计的对象以及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