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 第2 部分:标志要求 GB 18209.2—200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10—17 批准 2001—07—01 实施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IEC 61310—2:1995《机械安全——指示、标志和操作——第2 部分;标志要求》
本标准在总标题《机械安全 指示、标志和操作》下,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第1 部分:关于视觉、听觉和触觉信号的要求 第2 部分:标志要求 第3 部分;操作件位置和操作的要求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机床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麟、黎兴华
IEC 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各国家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标准化组织
IEC 的宗旨是促进电气和电子领域有关标准化所有问题的国际合作
为此目的和其他活动的需要,IEC 出版国际标准
标准的制定委托给技术委员会,任何 IEC 国家委员会如对所涉及题目感兴趣均可参加其制定工作
与 IEC 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也可参加标准的制定工作
IEC 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按照两个组织商定的条件密切合作
2)IEC 关于技术问题的决定或协议,是由特别关心这些问题的所有国家委员会代表出席的技术委员会所制定,对所述及的问题尽可能表达国际的一致意见
3)文件以推荐的方式供国际使用,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这种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所接受
4)为了促进国际统一,IEC 国家委员会有责任将 IEC 国际标准最大限度地应用于他们的国家和地区标准
IEC 标准与其相应的国家或地区标准间的任何差异均应在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中明确指出
5)IEC 对任何声称符合 IEC 标准的设备不提供表示批准的标志方法也不对其负责
国际标准 IEC 61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