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089—2001 前 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 1997 年 11 月发布的 ECE R
3 修订本 1 的附件 7《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及 其修订本 1 的修正案 2,是对 GB/T 15089—1994《机动车辆分类》的修订
本标准技术内容与 ECE R
本标准与上一版本的不同点: 1.标准题目按照 ECER
3 附件 7 的题目修订为《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2.本标准中 M1类不再细分为 M1(a)、M1(b); 3.M2、M3类中细分为 A 级、B 级、Ⅰ级、Ⅱ级、Ⅲ级; 4.对 L 类车辆的文字表述进行了修改,并将 L 类中的最高设计车速 40km/h 修订为 50km/h; 5.某些车辆的术语和定义参见 GB/T 3730
1—2001; 6.增加了 G 类车辆的内容; 7.增加了第 2 章引用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T 15089—1994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彦戎、吴卫、赵静炜
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1994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代替 GB/T 15089-1994 Classification of power-driven vehicle and trailers 1 范围 本标准是对机动车辆和挂车的分类,在本标准中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为L类、M 类、N 类、O 类、G 类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上使用的汽车、挂车及摩托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