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11— 2017煤中全水分的测定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煤中全水分的方法提要、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样品、测定步骤、结果计算、方法精密度和试验报告。本标准规定的氮气干燥法(方法 A1 和方法 B1)适用于所有煤种;空气干燥法(方法 A2 和方法 B2)适用于烟煤(易氧化的煤除外)和无烟煤。本标准以方法 A1 作为仲裁方法。注:本标准还给出了用于全水分快速测定的微波干燥法,微波干燥法适用于烟煤和褐煤,参见附录 A。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474 煤样的制备方法GB/T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 2 部分:煤样的制备3 方法提要3.1 方法 A(两步法)3.1.1 方法 A1:氮气干燥称取一定量的 13mm 试样,在温度不高于 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干燥后的试样破碎到标称最大粒度 3mm,于 105℃~110℃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试样经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3.1.2 方法 A2:空气干燥称取一定量的 13mm 试样,在温度不高于 40℃的环境下干燥到质量恒定,再将干燥后的试样破碎到标称最大粒度 3mm,于 105℃~110℃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试样经两步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3.2 方法 B(一步法)3.2.1 方法 B1:氮气干燥称取一定量的 6mm(或 13mm)试样,于 105℃~110 ℃下,在氮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试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3.2.2 方法 B2:空气干燥称取一定量的 13mm(或 6mm)试样,于 105℃~110 ℃下,在空气流中干燥到质量恒定,根据试样干燥后的质量损失计算出全水分。4 试剂和材料4.1 无水氯化钙:化学纯,粒状。4.2 变色硅胶:工业品。4.3 氮气:纯度≥99.9%,含氧量<0.01%。4.4 浅盘:由搪瓷、不锈钢、镀锌铁板或铝板等耐热、耐腐蚀材料制成,其规格应能容纳 500g 试样,且单位面积负荷不超过1g/cm2。4.5 玻璃称量瓶:直径 70mm,高 35mm~40mm,并带有严密的磨口盖。4.6 取样器具:适用于 13mm 或 6mm 试样,开口尺寸至少为相应粒度的 3 倍。5 仪器设备5.1 空气干燥箱:带有自动控温和鼓风装置,能控制温度在 30℃~40℃和 105℃~110℃范围内,有气体进、出口,有足够的换气量,每小时可换气 5 次以上。5.2 通氮干燥箱:带自动控温装置,能保持温度在 105℃~110℃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