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质量保修书使用方(全称):大棚加工方、使用方经协商一致,对蔬菜大棚加工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蔬菜大棚质量保修书一、质量验收1、加工方加工的大棚须经使用方签字接收
2、大棚为固定式大棚,使用方如有移动,加工方不负责保修责任
3、使用方对大棚不得擅自移动、变卖,如有违反,建设方将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使用方负责大棚骨架运输及安装费用
5、加工方负责大棚骨架联接的焊接;使用方配合加工方安装大棚骨架(出工8--10人、出车2台,负责挖坑、立架、超平等)
使用方接到加工方的运输通知后必须及时运输,否则发生的费用由使用方负责
6、加工方负责大棚两端地锚拉线,使用方负责大棚两端地锚安装
二、质量保修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加工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大棚骨架(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2、质量保修期2
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两年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3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加工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如加工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使用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第1页共9页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加工方实施保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加工方(公章):使用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第二篇:承建蔬菜大棚合同书承建蔬菜大棚合同书甲方:XX县区泗青蔬菜有限公司乙方:XX县区果海种苗有限公司经乙方实地考察双方充分协商有关乙方负责承建蔬菜大棚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如下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