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图》新旧标准代换 国家标准概论 一、标准化基础知识 1.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⑴ 标准编号和属性 标准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和批准年号
① 国家标准的标准代号:GB、GB/T
“T” 是标准属性,表示“推荐性标准” ,缀在标准代号之后,用斜线相隔
标准代号无后缀“/T” ,则表示“强制性标准”
旧国标中,所有标准均为强制性标准,1988 年12 月 29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属性
目前我国颁布的20000 个左右的国家标准中,有 14
1%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主要是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家安全及国际名声等方面,大多数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机械制图和公差配合的正式标准全部是推荐性标准
② 行业标准代号: 代号 行业 代号 行业 JB 机械行业 SH 石化行业 HG 化工行业 SJ 电子行业 QB 轻工业行业 YB 黑色冶金行业 QC 汽车行业 YS 有色冶金行业 ③ 标准顺序号和批准年号 标准顺序号写在标准代号之后
顺序号是按批准的先后顺序排列的,没有对标准分类的含义
例:GB/T 17451
当某项标准分几个部分编写,每个部分又相对独立地作为一个标准发布时,可共用一个顺序号,并在同一顺序号之后增编一部分序号,两者之间用脚圆点隔开
例如在“机械制图基本规定” 标准中,顺序号统一为 4457,即GB/T 4457,对图线和剖面符号的规定分别增编序号4 和5,书写格式分别为 GB/T 4457.4、GB/T 4457.5
批准年号由旧标准的两位数改为四位数,写在标准序号之后,两者之间用横线隔开
如标准编号为 GB/T 4457.4— 2002,说明该标准是 2002 年批准颁布的
⑵ 标准的名称 标准名称由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三部分组成,依次用汉字书写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