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书委外方:代工方:1.目的: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能顺利交付高品质产品,经过代工方(XXXXXXX)、委外方(XXXXXXX)双方商定达成以下互利协议。2.适用范围:代工方提供给委外方的所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时,均依本协议负责改善和赔偿。3.质量责任:委外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代工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委外方负责原材料供应,采用委托代工方检验的质量控制方式,代工方负责来料的质量保证。委外方负责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不定期监控,代工方负责从来料至出货整个生产过程的管理和保证。委外方负责收集客户投诉问题并第一时间通知代工方并给予相应技术支持,代工方负责主导原因分析和对策的执行。委外方、代工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3.1 代工方应承担的责任:3.1.1 代工方应对客供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客供原材料的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检验出的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必须及时报告委外方处理。3.1.2 代工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代工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严格执行 IPC J-STD-033C 标准管控原材料;生产过程严格按照ANSI/ESD S20.20-2007 做好静电防护、严格按照 3.3.5 条款标准管控产品环保要求符合性及 SMT 生产工艺严格按照 IPC-A-610D II 级标准。3.1.3 代工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委外方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代工方承担。对以上3.1.1-3.1.3,委外方有权对代工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代工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委外方指出后,代工方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委外方要求的,委外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代工方违约。3.1.4 代工方提供的原材料、生产辅料、生产设备、各类工装工具应完全符合委外方在本质量协议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委外方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