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的改装要求侧面防护的要求:检验依据:GB 11567
1-200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序号检验项目1装备要求标准要求N2、N3、O3 和 O4 类车辆必须安装侧面防护装置或以车身构件代替侧防装置
2侧面防护装置不应增加车辆的总宽;外表面的主要部分位于车辆最外表面的位置外侧以内不大于 120mm 的位置;后端至少有 250mm 位于后轮胎最外侧以内不大于 30mm 的位置
侧面防护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并尽可能前后连续;相邻部件允许搭接,但搭接的外露边沿应向后或向下,沿纵向可留出不大于 25mm的间隙,但后部不能超出前部的边缘
允许圆头螺栓和铆钉以及光滑并倒圆的其他零件凸出外表面 10mm 以内
所有外露的棱边和角皆应倒圆,圆角半径不小于 2
外表面的形状侧面防护装置可以是一个连续平面,或由一根或多根横杆构成,或者是平面于横杆的组合体;当采用横杆结构时,横杆间距不大于300mm,且截面高度为:N2 和 O3 类车辆不小于 50mm,N3 和 O4 类车辆不小于 100mm;平面和横杆的组合结构应形成一个实际连续的侧面防护装置
后缘位置后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铅垂切面之前 300mm 的范围内
345下缘离地高度侧面防护装置的下缘任何一点的离地高度不应大于 550mm
半挂车:前缘应位于支腿中心横截面后不大于 250mm 处,且到转向中心销位于最后位置时的中心横截面的距离不能超过 2
N2 和 N3 类:前缘应处在最靠近它的轮胎周向铅垂切面之后 300mm的范围内;若上述 300mm 尺寸落在驾驶室区域内,则前缘与驾驶室前缘的结构和位 后壁板件的间隙不应超过 100mm;置前缘若为开阔空间,则应由一个连续的、贯穿其整个高度的垂直构件组成;其前端面向后弯曲至少 50mm(N2 和 O3)或 100mm(N3和 O4),外侧面向内弯曲 100mm;若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