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建立与知识产权维护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数字图书馆建设已成为21世纪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的主体,世界各国纷纷启动自己的数字图书馆项目
但数字图书馆的建设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
知识产权是指从法律上确认和保护人们在科学的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中从事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
在数字化和网络化环境下,一方面,原来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对权利人无法实施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如果一味强调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利用技术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文献信息的使用,又会损坏广大用户的利益,导致知识产权与图书馆理念的大碰撞
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促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另一方面,又制约着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1数字图书馆建设必须保护知识产权1
1服务模式传统图书馆的服务模式主要是在图书馆内,以馆员面对面地向读者提供“收藏”、“借还”服务为主,但随着信息传递网络化、信息利用共享化的数字图书馆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图书馆以提供文献为主和作为中介性质为主的服务已不能适应数字图书馆的发展
在数字图书馆中,利用网络为用户提供数据库检索、e-mail文件传输、光盘检索、多媒体数据传输、电子期刊、远程获取网上计算机资源信息等服务模式必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
2馆藏内容传统图书馆馆藏是公开出版和预先选择的,馆藏内容相对单一,大部分为印刷型文献(如图书、期刊、报纸)、缩微资料等
而以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实体虚拟化的数字图书馆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数字图书馆的馆藏内容
除了部分数字化的特色馆藏外,还有大量网络信息资源:一次文献型的电子出版物、电子期刊、电子报纸以及全文数据库;二次文献型的图书馆馆藏目录数据库;三次文献型的电子参考工具书和零次文献型的电子论坛以及各种组织、团体、机构等单位在网上发布的信息
这些网络信息对于信息实体虚拟化的数字图书馆来说是无产权第1页共6页的,因此必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