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根据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XX县区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切实落实区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XX县区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快城乡水环境面貌的改善,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创建人居环境良好的江南水乡,增强全区城市综合竞争力,结合实际,现提出城乡水环境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新农村、构筑新环境、树立新风尚、建立新体制”的城乡水环境建设四大任务,以建设社会主义新XX县区新农村为契机,加快全区河道综合整治进程,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以达到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相统一,努力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环境
二、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对建设社会主义新XX县区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实现中长期规划的衔接,使全区水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性改变,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污水收集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实现“水安全、水资源、水景观、水生态”的协调统一,为构建和谐、生态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巩固和提高外环线以内河道整治成果,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河道水质明显改善,逐步修复河道水生态功能,初步形成人水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对全区各级河道进行全面整治,实现区域“岸洁、水清、有绿、畅流”的和谐水环境
(三)进一步优化水系布局,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和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为农民增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新XX县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完成南部地区市政雨、污水系统建设,实现污水纳管率达到90%以上;初步建成北部地区污水收集系统,实现污水纳管率达到80%
三、实施原则(一)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1页共6页(二)坚持科学治水、注重生态修复的原则
(三)坚持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
(四)坚持立足区情、服务全局的原则
(五)坚持注重实效、改善水质的原则
(六)坚持政府主导、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