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缺陷与对策摘要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数量的迅速增加,建立和完善我国的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显得十分紧迫
文章以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相关概念为研究起点,结合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了我国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存在的主要缺陷,指出了完善我国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研究水利工程并不总是有利的,特别是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流域内资源、生态因素的整体改变必然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1]
国际大坝会议连续将环境问题作为研讨主题,也从侧面说明水利工程环境影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虽然已经建立起环境影响评价法制,但是政府、社会和企业往往基于水利工程的重要经济价值,而忽略其环境影响法制
因此,进一步分析和完善我国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对激发工程建设方的环境责任意识,实现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1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制的概念基础1
1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又称水工程,是通过控制与调配自然界的各种水资源,实现除害兴利目的而建设的工程[2]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须的基本资源,但是自然界的水资源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需求
通过修建水利工程,可以有效控制水流,调节和分配水量,防止洪涝灾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的需要
2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impactassess-ment)简称环评(eia),是一项旨在对环境影响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建设项目环境污染和影响,维护人类健康和生态平衡的制度[3]
具体而言,环境影响评价就是对新建工程项目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预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原计划进行修改,以期将环境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第1页共6页一种导向性的评价,不同国家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格式和规范往往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