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级 制 度 文 件 第 1 页 共 10 页 制度编号:JP/ZD/YX/XS/02-011 窜货管理制度 编制:销售部督查管理部 版本/修改码:A /7 审核:销售部总经理 实施日期:2009-04-10 批准:王楠波 发放范围:公司领导、企业管理部、公司办、财务中心、生产运营中心、营销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肃市场营销纪律,维护市场秩序,加强销售渠道管理,保护各市场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劲牌公司所有产品。 第三条 窜货定义、类型及查处部门 (一)窜货是指未经劲牌公司许可,经销商或其下属销售商、特约销售商跨规定区域销售的行为;窜货事件分为跨区域窜货和区域内窜货两种类型。跨区域窜货是指不同经销商经销区域之间发生的窜货行为;区域内窜货是指同一经销商经销区域内发生的经销商、销售商及特约销售商之间的窜货行为。 (二)窜货按照窜货数量及性质分为如下几种类型: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一般性窜货及恶性窜货。 1、货物流向管理不善问题是指收货数量不足 20 件(10-19 件)的行为; 2、一般性窜货是指一个月内收货数量在 20 件以上、50 件以下(含 20、50 件)的行为; 3、恶性窜货是指经销商或其下辖销售商、特约销售商故意涂改防窜标识(125ml中国劲酒外箱条形码下的物流码、瓶码;公司其它产品的外批、内码)、20 件以上且低于公司指导价(低于被窜货市场同等批发价格),或收货数量较多(50 件以上)的窜货行为。 (三)跨区域窜货事件由销售部督查管理部负责处理,区域内窜货事件由所辖地级办事处负责处理。 第四条 窜货预防 (一)各地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要慎重选 择 销售渠道,严把 发货关 ,严格把 握 好 价格和数量关 ,控 制好 销售渠道,防止 货物外流;要求 各地经销商及销售商、特约销售商做 好 发货登 记 ,即 对 收到 的每 批货物或发出 的每 批货(5 件及以上)都 要求 作 详 细 记 录 ,并 及时 整 理分析 ,有效 控 制和管理本经销区域内的货物流向。同时 ,对 发出 的每 批货物做 好 识别 标记 ,由营销经理监 督执 行;省 级办事处及销售部督查管理部不定期 进 行抽 查、检 核 。对 于未按上述 要求 执 行的市场,将 视 情节 轻 重对 相 关 责任 人 予 以 1- 5 分的考 核 处罚 。 二 级 制 度 文 件 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