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房”活动方案一、活动背景受全国“肺炎”疫情的影响,售楼部停业,客户购房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疫情后的房地产市场开始不明朗,客户观望情绪日益加重。全国各大房企陆续开始展开“无理由退房”活动,以恒大、富力作为代表,各大开发商均有跟进意向。而本案所在区域内,楼盘供应量日益增加,客户分化率逐渐加大,市场接受度不佳,会导致后期销售难度较大,开发商单纯靠“打折促悄”并不能十分奏效。开发商主动承担了所有风险,推出“无理由退房”活动,购房者的置业风险则降低为零,若一定时间内房价大涨,消费者自然不会选择退房,即便房价下跌,消费者可以通过“无理由”退房,获得开发商承诺支付的补偿金,这在眼下观望情绪浓厚、未来房价不明的市场中的一种营销革新手段。首先是基于开发商对项目品质及未来升值潜力的信心。另一方面,通过该利好措施,对于市场刚性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具有巨大的“引力,或将有望彻底打破楼市的观望状态。二、活动目的1.向观望中的潜在购买力发起主动进攻,快速去化产品,确保销售回款;2.提升企业品牌,树立项目标杆性;3.给购房者保障“买我的房,绝对增值”;4.抢占市场发声高地,制定舆论影响力三、活动时间2020 年 2 月 20 日一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间根据销售情况拉长或缩短时间)四、活动主题无理由退房购房保障全城启动40 天退房可得 2%补偿金五、退房时间无理由退房时间集中在 2020 年 4 月 1 日一 2020 年 4 月 15 日(以提交申请的日期为准,其余时间不受理),提交申请和全部退房资料后,统一在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并给予 2%补偿金。六、活动内容凡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一 20120 年 3 月 1 日期间(暂定时间)签署购房意向书并于签约当日交纳 5000 元预定金,均可享受“无理由退房政策”,并签署“无理由退房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买卖双方的责任。参加无理由退房的客户,在退房时限内,有权单方向开发商提出并送达解除预售合同的书面通知而无需任何理由。在此时限内,开发商的预售合同在收到客户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自动解除,并据实退还该客户己付的全部预付款,且不能向该客户收取任何违约金。按客户签署预售合同及《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并付清全部房价款之日起至预售合同因客户行使无理由退房权被解除之日止,按日向该客户支付其预付款 2%的补偿金。无理由退房政策如下:交 5000 元订金1、客户锁定房源一套,40 天内无理由退房,客户满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