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专项整顿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5月至10月在全县组织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建立良好的水资源管理秩序、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通过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项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和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切实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用水必须严格计量,必须依法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依法处罚,为在全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二、工作重点和内容重点整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取水用水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取水用水管理方面。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未开展水资源论证的;2、不经取水许可擅自凿井或建设其他取水工程设施的;3、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擅自违法取水的;4、越权审批、违反审批程序办理取水许可的;5、违反取水许可审批规定,超量取水或擅自改变取水水源、取水用途的;6、违反地下水超采区有关规定审批、取用地下水的;7、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的;8、其他违反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取水用水的。第1页共4页(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方面。1、拒缴、拖缴、欠缴水资源费的;2、应征未征或未足额征收的;3、不按标准征收、擅自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的;4、未使用或部分使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征收水资源费及未使用专用票据的;5、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出台减征、缓征、免征政策的;6、违反法定用途不规范使用水资源费的;7、其他违反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定的。三、工作步骤和安排专项整治行动自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整治行动分五个阶段。(一)制定实施方案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27日--5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整治通知和自查自纠情况报表发至每一个取用水单位。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鼓励广大群众举报非法取用水行为。(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21日)。县水利水产局和取用水单位对照水资源管理有关规定和整治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每个取用水单位要向县水资源管理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自查自纠情况报表;存在问题的要抓紧进行整改,对主动整改的可以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需要补办手续或补缴水资源费的,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和补缴水资源费。(三)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6月22日--7月22日)。对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进厂到户,对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井进行拉网式详细排查,对发现的违法取水用水行为逐个进行整治,根据违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或拒绝、阻碍检查的要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有关规定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2页共4页(四)检查阶段(7月23日--8月23日)。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由有关领导带队,对全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抽查。检查采取听取、查看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和抽查3至5个企业。(五)建章立制和总结阶段(8月24日--9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对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治成果。同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依法、有序管理水资源的长效机制。总结于10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政府。县政府对全县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任务重、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