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一点点奶茶400-012-7830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一点点奶茶”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 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 甲方而发生 任何行 为的权 力 。乙方员 工 不是甲方的员 工 ,也 不是甲方的代理人 。甲方对 其劳 动 关系及员 工 行 为不承 担 任何责 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 担 责 任,经营决 策 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 判 断 ,自主 运作 的行 为。 第三 条 授 权 。 1.甲方书 面 授 权 乙方,在 ________省 ________ 市(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 /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