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历史沿革中的一些瑕疵及解决对策 (2010年9月—2011年3月) 一、 出资、增资过程中的不规范: 1、主体资格: ○1境内个人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浙江众成; ○2出资主体无法人资格,如:振东制药,95年县代办处出资虽系代持,但当时并无法人资格; ○3政府公务员担任公司股东,如叶伟薇曾以公务员身份出资科士达
主要解决措施:A、是否符合当地政策,B、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认可且履行了必要的登记备案程序通过年检,C、瑕疵股权转出
2、出资方式: ○1力源信息: 瑕疵:2001年以人力资源出资 75万元,占注册资本 25%, 解决措施:2004 年11 月股东以现金方式充实原人力资源出资
○2元力股份: 瑕疵:1999年5月,公司原股东林平生作为外方股东,未经批准使用人民币出资 500万元
解决措施:A、林平生已于 2001 年 5 月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方投资者,林平生不再是本公司股东, 而发行人也在当时依法办理了税收退补手续后相应变更为内资企业 B、已过 2年行政诉讼时效 C、南平市人民政府等相关主管机关证明 D、实质控制人承诺
3、非货币出资未经评估 该案例较多,未经评估可能引起出资不实,从而导致损害债权人利益或者严重时使法人资格无效
主要解决措施如下: ○1追溯评估,并由会计师出具复核报告
如新都化工,佐力药业,万达信息,其中万达信息有 2万资产较小不做处理; ○2以增值税发票、报关单等相关单据作为价格公允的依据,如泰亚股份,青松股份; ○3相关无形资产价值已完全摊销、原材料已在生产经营中消耗,只做说明即可,如通源石油; ○4其他,取得工商不会追加处罚的认可;该出资行为系股东一致同意,未损害债权人利益;整体股份改制时重新评估,可以消除影响;因其后减资行为而自然消除,如新都化工
4、出资未经验资 主要核心是出资是否足额到位,如果是货币资金则无实质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