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厅执法中服务交流材料当今世界,国际社会都把财经服务的优劣作为评价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已成为国内外税务机关的共识
在今年全省地税系统工作会议上,我们省局唐局长又在原有的“一个确保,两个提高”总体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个“提高”,那就是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这给我们基层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作为税务稽查、征收、管理部门,如何履行依法治税职能,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要针对税收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新的解决办法
借此机会,笔者就如何处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粗浅看法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内涵从狭义上讲,税务机关的权利即依法行政、征收税款的权利
税收执法权是国家行政权力的基本组成部分,税务机关最基本的权利就是征税权,其中包含了多项与此相关的权利
而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为方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纳税而依法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纳税服务的直接对象,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行为,其实质内涵是为组织税收收入服务
二、正确认识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并不冲突,也不矛盾,二者之间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更有融合性
(一)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对立性
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和矛盾的
从税收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义务
税务机关所拥有的权力越大,纳税人履行的义务就相应地越多
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是存在各自边界的
划清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边界,对正确处理两者关系极其重要
(二)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统一性
从长期来看,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又是统一的,相互促进的
从严管理、依法治税、提高管理效率、创造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其本身就是对第1页共9页纳税人最好的服务
税务部门尽可能地提高办税效率,降低纳税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