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职务犯罪思考税务系统职务犯罪是指税务人员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和职务便利,以非法手段侵占国家、社会财富资源以及因渎职、失职而违法犯罪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规范税收征纳双方的行为,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税收法规,在强化税收刚性的同时,强化对税务机关和人员的法律约束
各级税务机关也以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加强廉政思想教育,采取各种监督制约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税务干部队伍中为了私情私利,违反职责,贪赃枉法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情节较为严重,致使国家税收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我们从近年发生的犯罪案件分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特点:一、当前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利用领导权“寻租”实施犯罪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发育不够完善,资源配置带有浓厚的权力色彩,常常表现为“政府部门权力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绝对化”,尤容易发生权力“寻租”现象,从而形成权力的市场化,使一些钻改革空子急欲“一夜暴富”的不法之徒,利用市场化的权力大肆谋取私利,以身试法
如原XX市某分局局长陈林春,利用职权便利收受贿赂,就是一个典型的“权力寻租”案件
他从1998年9月至2000年11月两年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7
65574万元,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二)利用行政管理权违规犯罪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
但中国毕竟是一个“人治”社会长达五千年的国家,“长官意志”浓厚,行政管理滞后,在行政管理权实施过程中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消极影响,往往伴随着一股“浊流”,导致贪污、受贿案件时有发生
以行政管理权谋取私利的,多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动、干部选任提拔等环节
如某国税局领导王某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