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新征管模式思考税源作为税收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贯穿于税收征管工作的全过程,是税收征管能力的核心内容。新征管模式下的税源监控是税务机关充分运用“集中征收、划片管理、一级稽查”之间内在的关系,采用各种管理举措、手段和方法,最大限度地了解掌握税基的规模与分布情况,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落实征管措施,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完成收入任务的稳定性。当前,如何进一步完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税收流失,提升新征管模式下税源监控水平,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一、新征管模式运行条件下税源监控的现状随着新一轮征管模式的推行,税源监控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加大了税收监控力度,进一步夯实了税收征管基础,提高了征管质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在新征管模式下,税源监控实现了由事后监控向实时监控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征管质量指标的透明度,有助于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推动了各项征管指标的提高。二是由于申报方式、征收方式的改进,如大力推行电子申报,促进了企业申报率、入库率的提高。同时在个体双定户中全面推行委托代征,加强了个体税收征管。三是随着新征管模式下的责任区、纳税评估工作的开展以及对新《征管法》宣传贯彻,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得到了加强,有效地推动了征管“七率”指标的提高。综上所述,新征管模式作为一个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以强大的生命力,解决了老模式所根本无法的问题。但也应当看到,任何新事物不可能完善到极点,新征管模式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控制了税源,尤其是漏征漏管户、征管资料不完整、非正常户底数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正如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所指出:税收征管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对税源的控管不到位,“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从深层次上分析,我们的税源监控仍有潜力可挖。二、新模式下造成税源失控的成因分析第1页共5页在新模式下税源失控问题的产生,存在着一定的原因,就从新征管模式、机制上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重管事,轻管户,忽视了对纳税人深层次的监管,导致税源不清。新征管模式实施后,实现了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着力于从程序上“管事”,通过分解成多个工作环节和事项来实现对纳税人的综合监控,克服了旧模式下专管员管户、执法不严、为税不廉、责任不清等弊端,但又出现了税务机关只知道每月开了多少票,收了多少税,申报率、入库率多少,企业的会计报表月月报送,不知道辖区内每个纳税户的动态情况和存在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转换的问题上,我们尚存在着认识和操作上的一定误区,将两者偏面地对立起来,最终未能从税源形成的结果来分析我们管理的有效性,也就是说,忽视了从实体上“管户”,即以纳税户为整体,用一根链子把所有工作环节和事项串起来,形成税收户籍管理档案,透过一个个单体来掌握纳税的全貌,一旦这根分段管理的链条出现断层,那么管理漏洞就堵不胜堵。尤其是征管责任区工作,尽管明确了工作内容和标准,但很多工作特别是巡查型和一些日常型工作,弹性系数大,工作开展、数据录入与否一个样,可以这么讲,目前的征管责任区模块如同“垃圾箱”,其数据可信度、真实性很低,多数报表只能放在档案袋里睡大觉。二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相互分割、脱节的问题,造成纳税评估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目前,我们对税源的监控管理,主要是通过受理审批、纳税评估和调查执行三条线,从不同侧面进行分段管理来实现的。由于三条线之间缺乏系统、整体、互动的监控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相互分割,管理脱节,资源分散的管理格局,削弱了税源监控能力。特别是责任区管理与纳税评估之间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割裂,使纳税评估在选案过程中,难以及时获取责任区在调查执行中的真情实况,单纯依靠软件指标分析的办法,已逐步显露出选案手段单一、纳税人“抗药”能力增强等问题,因此,在我们的日常评估工作中,也往往会出现偏差值大却问不出问题的情况。三是征管与稽查之间的综合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稽查重点突不出。因管理分局的检查职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