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意见根据XX省、*市下达的“十一五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计划根据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省、*市下达的责任状任务,我市属于一般治理区,“十一五”期间即到20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处理率考核要求达到50%,*市级新农村要全覆盖
目前我市农村有90个村、17个涉农社区,共计107个,其中*市级新农村35个
按照目标要求,全市需要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或接入污水厂的村(社区)为55个左右,受益人口约13万、3
截止2008年底,全市已完成19座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受益人口1
1万人、2786户,今明两年还有11
98万户的建设任务,总投资2
其中20XX年考核目标是达到30%处理率,需要完成受益人口6
68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1
26亿元;20XX年达到50%处理率,需要完成5
3万户的建设任务,年度投资0
二、处理模式的选择与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方案的选择、编制应根据农村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依据全市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农村村庄规划保留点,按照“接管优先、因地制宜、经济节约、技术可行、效果可靠”的原则选择处理模式
对城镇及污水处理厂周边农村采用接入城镇污水厂集中处理的方式;对远离城镇及污水处理厂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暂时不具备接管条件的则尽量采用有动力集中处理的方式,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厂的余地,提高处理效果;对零星分散的村落可选择生态湿地等多种简易处理方式
各村在确定处理模式时,按照“村拟定、镇初审、市核定”的程序进行,每年十二月底前各镇上报初审方案,由市镇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