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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意见20*年,我县认真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粮食直补等一系列扶持农民增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巩固减轻农民负担成果的长效机制还未建立,引发农民负担反弹的深层次矛盾和因素还未完全消除,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任重而道远。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现就做好20*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根据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从20*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免征农业税。免征农业税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顺利实现农村税费改革的最终目标意义重大。对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搞好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免征农业税政策,确保这项政策落实到户。同时,要切实做好免征农业税政策与前几年出台的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确保农民真正实现“零负担”。二、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管理县财政局要加强对乡镇财政的转移文件和对村级组织补助资金的管理。转移支付资金要保证乡村组织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等正常需要。对村级组织的补助要实行“村财乡管”,优先保证村干部报酬发放。各乡镇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县上对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责任人将坚决查处,并相应扣减该乡镇下年度转移支付资金。三、稳妥推进各项配套改革1、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精减乡镇机构和人员,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按照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原则,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不再新设自收自支单位,无条件清退机关事业单位的借调、临时聘用人员,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县人劳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文件精神,对清退第1页共4页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临时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2、加快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适当集中办学,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办学。从实际出发,加快撤点并校步伐,撤并生源较少、办学条件较差的农村中小学校。抓紧进行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定岗、定员和超编教职工的分流工作,统筹配备县域内城乡中小学教职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教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和危房改造资金及时到位。县教育局、县编办要对撤销乡镇教委及撤销后人员分流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县政府。3、推行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改革。各乡镇妥按照《*县农村财务监督服务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逐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在确保会计主体、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村财乡管”,确保村组财务公开、透明。四、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承包政策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针对一些村组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各乡镇妥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收回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地。要以《土地承包法》为依据,稳妥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乡村干部不得代替农民决策,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对欠缴税费的农户,要说服教育,但不能收回承包地;对土地二轮承包中部分土地没有承包到户、机动地预留过多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查究,切实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承包到户。五、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省政府决定,从20*年起,全省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各乡镇要转变观念,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好第2页共4页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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