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税费改革中面临的问题与对策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保护和解放农村生产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对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了解和掌握这一方面情况,今年6月,我们对具有代表性的江浦县桥林镇的税费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一、税费改革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桥林镇由原桥林镇、兰花乡、陡岗乡合并而成,位于XX市的西北部,是一个典型的半山半圩地区。全镇共有19个行政村,177个村民小组,9276个农户,总人口4.5万,其中农业人口4.03万,镇域面积120平方公里,2000年人均纯收人3249元。税费改革前,全镇农民负担总额为450.06万元,亩均负担79.27元,人均负担116.39元;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总额为307.41万元,亩均负担55.44元,人均负担79.41元,分别下降了31.7%、30.06%和31.77%。总体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是显著的。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费改税后全镇农民总负担减少了143.17万元,人均负担减少了36.96元,亩均负担减少了23.83元,除此之外,农民实际减少的负担还包括直接向农民征收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合同外负担等。因此,税费改革得到农民的一致拥护。二是规范了征收程序,实行依法征税,消除了群众的抵触对抗情绪。征收之前送发《纳税通知书》和《负担监督卡》,征收时请村干部协助并监督,增强了上上下下的法制观念。通过定点征收、上门征收、预约征收等形式,方便群众就地纳税,受到群众欢迎。农民交税前对应缴的税收一目了然,大大减少了矛盾和冲突,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镇村干部的工作环境趋向宽松。税费改革前,镇村干部牵扯精力最多的工作就是收取税费,税费改革后,税费总额大幅下降,项目标准简单明了,减少了征收的工作难度,减轻了镇村干部的工作量,缓解了工作压力,使大家能够腾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经济等工作中去。第1页共6页二、税费改革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几个问题这次的农村税费改革是在过去问题积累较多、积弊较深,在当前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趋缓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从桥林镇税费改革工作的实施过程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税费改革方案政策性强,执行过程中有一定难度计税面积的核减难。根据中央7号文件精神,税费改革的计税面积以二轮承包为依据,进行核定调整。但现实中,由于农业综合开发治理和水利设施建设,近几年,挖塘扩库、江堤护坡、村组道路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占用了不少耕地,工程项目列入了市县计划的,所占耕地符合核减政策,没有列入市县计划的,不在政策规定的核减范围。导致在县下册的计税面积上无法核减,而实际上耕地又不存在。这类情况桥林镇有1498亩。部分耕地的计税实际征收难。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加快,进城经商、打工的农民不断增多,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城镇,留下的土地给税收的征缴工作带来了难度,归纳起来有三种情况:一是部分外迁人员把承包土地转让给其他农民进行承包耕种,计税虽可以落实,但在核定计税面积时,有的农户不愿负担要求退田。二是部分农户擅自外出抛荒,按税收政策规定,“谁抛荒、谁负责、谁负担”,但这些人要么去向不明,要么借故搪塞,实际征收难。三是农户外迁把承包田退给村组集体,村组接受后不能及时对外发包,形成集体抛荒,导致土地有“计”无收。“屁股田”重新核定计税面积难。大量的游离于在册、统计之外,被农户耕种但从未交纳过任何税费的耕地,老百姓称之为“屁股田”。桥林镇这类田亩数约2万亩。形成“屁股田”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历史遗留结果。80年代初,土地承包到户,为了调和矛盾,当时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的田块,如岗地、坡地、低洼地等以“大亩”计算,二轮土地承包时也未作调整。二是长期以来农户对“四荒”地进行垦荒耕种,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土地。三是部分村民小组在田亩小调整过程中,人为造成田亩计算标准变大,隐瞒了一部分土地。这次税费改第2页共6页革由于时间紧,加之必须以二轮承包为基数核定计税面积,原则上不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