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公司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管理办法为加强标准化供电所管理,推进公司“新农村、新牧区、新电力、新服务”农电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夯实农电标准化建设基础,按照供电所基础工作标准化、工作过程流程化、作业组织专业化等管理要求,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农村供电所标准化管理标准的通知》(农管〔2008〕29号)、《关于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的通知》(农管〔20XX〕21号)要求,在统一、整合供电所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农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供电所标准化管理(一)、工作目标1、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是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和作业组织专业化工作的继承和提升,也是农电标准体系建设向供电所的延伸,在统一、整合供电所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实现供电所的标准化管理。2、标准化供电所建设遵循“统一领导,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原则,强化能力建设,规范流程管理,完善标准体系,健全激励机制。3、通过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全面实现供电所的基础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标准化。4、为提升公司服务品牌,在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建设过程中,选树一批管理水平较高、工作指标较优、创新能力较强的标准化示范供电所。(二)、总体要求1、标准化供电所包括国家电网公司和公司两级,只有获得公司标准化供电所的才能申报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示范供电所。2、公司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化示范供电所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和框架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公司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第1页共11页准,并据此开展考评工作。3、公司对命名的标准化供电所实行动态管理。4、对达到且保持标准化供电所的供电所,每年度公司开展“标准化供电所标兵单位”的评选活动。5、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公司将不断修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建设内容。6、各单位在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建设中,应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程序稳步推进。(三)、职责分工1、公司农电部是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公司系统的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②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制定公司系统的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准;③负责典型创建工作,并向国家电网公司推荐申报标准化示范供电所;④负责对标准化供电所进行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⑤指导、检查和考评各盟(市)局和旗(县)供电企业的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2、旗(县)供电企业是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单位,其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公司规定和上级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②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条件,制定本单位的标准化供电所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③定期对本单位的标准化供电所进行自考评验收和动态管理;④按时总结和上报本单位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情况。(四)、“标准化供电所”申报1、“标准化供电所”由旗(县)供电企业组织供电所开展建设,经旗(县)供电企业自查达到公司“标准化管理供电所”标准的供电所,由旗(县)供电企业按规定向盟(市)局提出初验申请。2、经盟(市)局组织审定达到公司“标准化供电所”标准的供电所,由盟(市)局按规定向公司农电部提出验收申请。3、申报条件。各项考核内容自查得分率大于或等于90%。第2页共11页4、申报材料包括:旗(县)供电企业开展标准化供电所工作情况汇报、相关的申报表格及指标完成情况表(见附表1、2))。5、公司农电部根据盟(市)局“标准化供电所”的验收申请,组织人员对供电所进行抽查验收。经公司验收合格的供电所,由公司农电部以正式文件公布。(五)、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准(见附件1)1、“标准化供电所建设标准”由八个必备条件和九大项考核内容组成,总分1000分,其中:组织机构100分、基础管理100分、基础设施50分、信息化建设100分、安全管理150分、生产管理150分、营销管理150分、客户服务100分、队伍建设100分。考评总分达900分,且各项考评得分率均在90%以上,认定达到标准化供电所标准要求。2、“考核标准”中各项指标考评分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以增加或降低一个单位为标准扣分的,不足一个单位时按一个单位计算,如“每降低1%扣2分”,若降低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