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暂行规定 为加强劳动纪律,严明校纪校规,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职工考勤和请假暂行规定
一、考勤与请假管理 (一)考勤 1
考勤是平时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考核、岗位聘任、续聘、解聘、职务职级晋升、调资等重要依据之一
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考勤有出勤、旷工、请假三种类型
各部门的考勤和请假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学校人事部门对各单位的考勤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负有监管责任
各部门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同时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考勤联络员,负责考勤的统计、登录、汇总和上报工作
每月 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推迟至上班的第一天)各部门将负责考勤的部门领导签字认可的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
如有产假、辞职等特殊情况,须及时报送人事处
人事处根据考勤表提交情况进行记录并发放部门教职工的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
15日之前提交考勤表的,人事处将在本月核发该部门教职工的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15日之后提交的,将在次月核发
提交考勤汇总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当月的考勤情况由各个部门在报送人事处的同时在本部门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间发现问题需要修改考勤的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将修改后的考勤汇总表报送人事处,逾期视为无需修改
(二)请假 1
教师必须遵守国家、上海市和学校关于教师职责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与学校作息制度,严格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学校和学院规定或组织的各种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上班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请假,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须在一周内办理销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