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DGJ08-903-2010 备案号J11761-2010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 安全专业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1年3月1日 2011
上海 1 上海市《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备案 建标标备[2010]219 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备案内容的请示》(沪建交[2010]1161 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761-2010
其中,同意将第3
1 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二 〇一 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 附件: 上海市地方标准《现场施工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强制性条文 3
1 项目部应针对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并落实现场施工各层次、各职能部门(或岗位)的安全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 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须禁止未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未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意识、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上岗
2 安全验收应分阶段按以下要求实施: 1 施工作业前,对安全施工的作业条件进行验收;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它重大危险源工程以及设施、设备施工过程中,对可能给下道工序造成影响的节点进行过程验收; 3 物资、设施、设备和检测器具在投入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 4
建立必要的安全验收标识
未经安全验收或安全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工序或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