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门农村管理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农业办:年,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和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物质利益两条主线,突出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三资”监管三项重点,努力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和机制活力
一、坚持规范优先,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有”示范社创建活动
在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迅速扩张的背景下,必须更加重视数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的统一,尽快扭转一些地方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规范的倾向
1、加强分类指导
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指导服务、示范推进
二是坚持“质量至上、效益为先”的原则
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建一个,成一个;不片面追求数量,努力促进合作社跨行业、跨区域发展,注重提高规模效益和运行质量
2、抓好日常辅导
继续抓好“五有”示范社创建活动
到年底,全区应有20%以上的合作社基本达到市级“五有”示范社要求,即达到市级示范社要求的2家
要以“五有”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合作社成员资格、股权结构、组织机构、章程制订、各项制度和财务会计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
经管部门是法定的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指导和监督部门,必须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
今后,凡是没有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建账的合作社,不得申报各级示范项目
3、强化品牌建设
要引导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产标准化水平,支持合作社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等“三品”和地理标志认证工作,提高经营品牌化水平
加大合作社产品的推介力度,组织合作社参加各种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争取“农超对接”有所突破
4、改善发展环境
加强与银监部门的配合,争取在有条件第1页共5页的合作社开展信用评级和授信贷款,探索扩大合作社担保财产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