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管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信嘉公司员工准入管理、岗位规范、行为观察、行为矫正、员工心理、生理状态管理、产生原因分析、预防、治理基本措施及其他人员行为控制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信嘉公司不安全行为控制管理
第三章 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 安全行为:是指按章操作、遵守劳动纪律,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行为
第五条 不安全行为:可能产生风险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即“三违”行为
第六条 违章指挥:主要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定和有关规定指挥生产的行为
违章指挥具体包括: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变更安全工艺和操作程序,指挥者未经培训上岗,使用未经安全培训的劳动者或无专门资质认证的人员;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 险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 等
第七 条 违章作业:主要是指现场 操作工人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规定,如 安全生产责 任 制、安全岗位操作法、工人安全守则 、安全用电 规程、交 接 班 规定等 以 及安全生产通 知 、决定等 作业行为
违章作业具体包括:不遵守施工现场 的安全规定,进 入施工现场不戴 安全帽 、高 处 作业不系 安全带 和不正确使用个 人防护用品 ;擅自动用机 械 、电 气 设备或拆 改 挪 用设施、设备;随 意 爬 脚 手 架 和高 空 支架等
第八条 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工人违反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形成和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的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
违反劳动纪律具体包括:不履行劳动合同及违约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