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三)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主要方面和保护 1、接受就业指导权 我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由此可以看出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和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
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2、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
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地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参加“双选”时与招聘单位自主洽谈协商等方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并轨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
只要符合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毕业生就可以自主地选择用人单位,学校、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益
3、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违约求偿权 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协议后,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协议,均须得到另外两方的同意,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用人单位无故要求解除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严格履行就业协议
对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履行就业协议等方面更多的应当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自我保护 与就业相关的是《就业促进法》,劳动相关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年休假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