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权益问题需引起重视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权益问题主要有两种,一种发生在农村集体内部,系集体管理者(村两委)对土地进行不恰当调整所造成,在这种调整过程中,集体管理者可能以种种理由加重承包地的负担,形成对集体土地的共同所有人即普通村民的权益侵害
另一种来自农村集体的外部,一般发生在地方政府强制征用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其直接表现就是农民失去土地,同时得不到合理补偿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权益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全国土地违法案件达71万宗
一、当前农村土地侵权现象的危害第一,农村集体以及作为集体成员的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被侵害
有调查表明,多数地方征地收入分配的大致比例是:农民得10~15,集体得25~30,地方政府及其机构得60~70
第二,造成大量失地农民,影响社会稳定
从各方面提供的情况来看,我国现有失地农民应当在4000万人以上
据了解,部分农村地区的一部分失地农民得到了较为可观的补偿,更多的人所得到的补偿则很少,甚至仅能维持两三年的基本生活
同时,大多数失地农民或者缺乏适合的非农就业机会,或者缺乏必要的非农就业技能,因而难以实现职业转移
大量失地农民的存在,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和威胁社会稳定的严重隐患
第三,土地资产流失问题严重
目前,在许多地方,从农村征来的土地已通过种种方式被化为私产
例如,在江浙一带,地方政府争相降低地价,招商引资,一些地方甚至声称要对外商投资实行零地价、负地价政策
在这种情况下,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土地资产流失问题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因土地出让、转让而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农村土地被征用后就变成了“国有资产”,占全部出让、转让土地的90以上),最保守估计每年也达100亿元以上
第四,造成严重的土地浪费
调查表明,在不少地方,政府提供的土地价格低廉,而因土地转变用途所形成的级差地租第1页共3页则非常可观,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