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世界上100位法学家

世界上100位法学家_第1页
1/19
世界上100位法学家_第2页
2/19
世界上100位法学家_第3页
3/19
影响世界的100 位外国法学家--1 ---影响世界的100 位法学家——坎托罗维奇,H. Hermann Kantorowicz(1877~1940) 德国法学家,社会学法学派和自由法学派在欧洲的主要代表之一。1907 年开始任教于弗赖堡大学。1923~1929 年以专家身份参加德国众议院战争起因调查委员会工作。1929~1933 年任教于基尔大学,在被纳粹政府解职后,先在纽约社会研究新学院和纽约市立学院,继在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为法律科学而斗争》(1906)、《法律科学和社会学》(1911)、《罗马法注释派研究》(与 W.W.巴克兰合著,1938)和《法的定义》(写于1938 年,1958 年出版)。 坎托罗维奇的学说主要思想渊源之一是德国M.韦贝尔(1864~1920)的社会学。象 E.埃利希、R.庞德等人一样,他积极把社会学与法学结合起来,倡导社会学法学派。在1911年召开的社会学家大会上作《法律科学和社会学》的报告时,称法学为关于价值的科学,社会学是关于事实的科学,指出二者应互为补充。在哲学上,他信奉I.康 德的不 可 知 论 ,主张 价值的相 对 主义,与新康 德主义法学派E.拉 斯 克(1875~1915)和G.拉 德勃 鲁 赫 交 往甚 密 ,但 没 有象他们 那 样提 出系 统 的新康 德主义法学理 论 。 1906 年,坎托罗维奇以笔 名 发 表《为法律科学而斗争》。在这 本 使 他成 名 的小 册 子 里 ,他反 对 当 时在法学中 占 主导地 位的概 念 论 法学,提 倡自由法学―社会学法学派的一个 支 派。他认 为概 念 论 法学往 往 否 认 正 义观 念 ,忽 视 社会现 实,以为法律仿 佛 是“自动 售 货 机 ”,可 以简 单 地 通 过 抽 象的逻 辑 推 理 ,从 现 行 法律中 为任何 案 件 获 得 答 案 。他主张 法官 在审 理 案 件 时不 应仅 仅 适 用 法律,必 要时还 应当 创 造 法律。除 “正 式 法”(formal law)外,“自由法”(free law)也 是法的渊源,其 中 包 括 习 惯 、判 例 理 由以及 法学家的权 威 论 述 。但 是他仍 坚 持 法官 应当 遵守 法律,认 为这 是保 障 个 人自由和法律安 全 的必 要条 件 ,法官 创 造 法律的活 动 ,应当 只 限 于在法律出现 漏 洞 等情 况 下 进 行 。 坎托罗维奇的自由法学说与美 国现 实主义法学派的观 点 虽 有共 同 之处...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世界上100位法学家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