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特点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的要求,并将农村土地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对农村改革发展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长远性影响
我国农村改革发轫于土地制度变革
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制度,使农村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同时也推动了全面改革的深入
然而随着农村改革发展迈向新阶段,土地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对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必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影响
一、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特点总体来讲,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过程,从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制度到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的变革并不是一个激进的过程
一是改革初期的动因和目标不符合激进改革的特点;二是农村改革开启以后的一系列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上束缚农民土地经营的自主权和影响农民土地经营的受益权,比如改革后较长时期存在着强制性的粮食统购定购政策、地方强制性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强制性的资源汲取政策(农业税和三提五统尽管后来取消)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土地权益充分而有效的保障;三是在土地承包方面,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期经历了不断延长的过程,土地变更也经历了从频繁调整转为不许随意调整的争议和明确的过程
当前土地政策和法规已逐渐明确了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益的基本途径,但是实际的保障程度仍然处在渐进完善之中
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优化农村土地制度牵涉的问题较多,所以这种渐进演变方式在目标和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下,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条件,仍然符合市场化改革方向,符合农业生产经营特点,符合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
整个演进过程具有以下特点:(一)选择决定政策尊重农民意愿,遵循农民选择,是农村土地制度演进的基第1页共5页本原则,农民选择是决定农村土地制度的根本因素
影响农村土地制度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