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拖拉机检验程序年度检验是农机监理部门对已领取牌证的拖拉机依法进行定期的安全技术检验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第五项;3、《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19条;4、《拖拉机登记规定》第33、34、35条
二、工作程序申请→受理→填表→检验拖拉机→审查→审批→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归档管理
拖拉机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农机监理部门规定的时间(一般是拖拉机登记日期或检验有效期截止月份后半个月内),凭行驶证、身份证和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向县农机监理机构提出申请,交验拖拉机
拖拉机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规定交纳检验费
登记审核岗工作人员根据规定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符合规定的受理年度检验申请,发放拖拉机定期检验表等受理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说明理由并出具退办凭证
拖拉机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农机监理部门提供的表格要求逐项填写,填好后交给农机监理部门登记审核岗,登记审核岗通知农机检验员检验拖拉机
(五)检验拖拉机
1、人工检验
两名以上农机检验员同时确认拖拉机并按照规定的项目校验发动机、车(机)架、挂车有无改动以及号码凿痕、锉印、重新打印等情况,验完拖拉机后,并将行驶证、定期检验表交仪器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2、仪器检验
两名以上农机检验员同时确认拖拉机并按照规定的项目进行技术检验,车厢(或挂车)后栏板外面喷印车牌号码放大2
5倍字样和粘贴反光膜
根据我站现有的检测设第1页共3页备,重点检测制动力(踏板/手刹力)、转向(扭矩和角度)、加速度(制动距离和时间)三项主要技术参数,其他项目采取设备与人工检验相结合
签章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盖章后将所有材料送业务领导岗审批
业务领导岗工作人员复核提交的有关材料,根据授权做出批准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