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39800• 1一2020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 1 部:总 则 2020-12-24发布 2022-01-01实施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第 1 部分:总则 1 范围 GB39800的本部分规定了个体防护装备(即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总体要求,包括配备原则、配备 流程、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追踪溯源、判废和更换、培训和使用等。 本部分适用于各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本部分不适用于各用人单位消防用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个体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 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护品的总称。 注 1:包括安全帽、耳塞、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防静电服、安全带等。 2·2 职业性危害因素 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可直接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因素。 2·3 追踪溯源 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等目标。 2·4 款号 同一制造商使用相同材料相同工艺生产的具有相同结构、相同防护功能和防护级别 的同一产品的代 码 。 注 :当 材料颜 色 不影 响 产品的防护功能时 ,材料颜 色 不作为区 分该 产品款号的依 据 。 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原则 3·1 作业场所中存 在职业性危害因素和危害风 险 时 ,用人单位应 为作业人员配备符 合 国 家 标准 或 行 业 标准 的个体防护装备。 3·2 用人单位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与作业场所的环境状况、作业状况、存在的危害因素 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应与作业人员相适合,且个体防护装备本身不应导致其他额外的风险。 3·3 用人单位配备个体防护装备时,应在保证有效防护的基础上,兼顾舒适性。 3·4 需要同时配备多种个体防护装备时,应考虑使用的兼容性和功能替代性,确保防护有效。 3·5 用人单位应对其使用的劳务派遣工、临时聘用人员、接纳的实习生和允许进人作业地点的其他外 来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3·6 用人单位应在本部分基础上结合所在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国家标准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 及管理;无所在行业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国家标准时,应按照本部分要求进行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及管理。 4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程序 4·1 配备流程 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应按 图l 所示流程执行。其中,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估、个体防护装备的选择是整个配备流程的关键环节。...